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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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科学文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基础测绘活动的管理,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后者,在不移动地下标石的前提下,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可协商建设双方共用的设施。
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务院批准发布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大地测量测绘仪器维护资质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级不少于150m2,丙级不少于40m2,丁级不少于20m2。
第二,需要企业准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第三,需要准备仪器设备的购买合同,发票,实物等。
用于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得超过2人、1人。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宁波市测绘管理办法(2016修正)
第四条 本市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宁波市独立平面坐标系统;执行国家、省和市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测绘事业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补充制定本市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对《宁波市测绘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发布)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丙、丁级测绘资质由市或者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测绘管理部门颁发。
一年一次。宁波测绘实行一年度双随机检查。测绘,选取地面已有的特征点和界线并通过测量手段获得反映地面现状的图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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