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城市规划图
宣汉有专门的城乡规划馆,每周二下午开放,在聚城峰华南区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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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是个什么样的部门?这个部门是怎么运作的?
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是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局)下属宣汉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地址的事业单位,作为规划局宣汉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地址的技术支撑部门,开展城市规划的综合技术研究,辅助行政决策,作为规划编制、规划研究和政府决策的连接体。和规划设计院不同之处是,一般不承担具体的市场性规划编制项目。
四川省宣汉县教育局的电话是多少号
宣汉县教科局联系电话:0818-5222102
宣汉县教科局其他公开信息:
负责人:牟雄
办公地址:宣汉县多宝寺路72号
宣汉县教科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批县域内新办学校的设置、校址定点、迁移、停办,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教育工作。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组织审核地方统编教材规划。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校科研基地建设。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规划、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七、负责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八、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继续教育、档案管理、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的有关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十、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十一、负责全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统筹编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宣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制度建设和教育教学、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等管理。
十五、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一、宣汉县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办事指南:
1、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高中阶段学生因伤病需要休学。
2、申办材料: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医疗费发票、缓学或休(复)学申请表。
3、审批决定证件:《四川省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 《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盖章确认。
4、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宣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科局窗口,18384886468
二、宣汉县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1、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省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标准。
(3)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制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申办材料: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等级证书、体检证明、学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单位聘用合同、购买6个月社保证明。
3、审批决定证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4、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宣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科局窗口,18384886468
参考资料来源:
宣汉县人民政府-县教科局联系方式
宣汉县人民政府-县教科局机构职责
宣汉县人民政府-县科教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办事指南
宣汉县人民政府-县科教局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