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是什么单位?
规划局属于行政机关,其下属机构为事业单位,例如城乡测绘所,城建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院等。\x0d\x0a规划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x0d\x0a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x0d\x0a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x0d\x0a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x0d\x0a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x0d\x0a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x0d\x0a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x0d\x0a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x0d\x0a8、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x0d\x0a9、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x0d\x0a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x0d\x0a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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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属于什么单位
"规划局属于行政机关,其下属机构为事业单位,例如城乡测绘所,城建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院等,规划局上级直属所在地市政府直管。规划局要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制定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依据权限和法律程序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审批与呈报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具体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等。"
规划局属于什么单位?
规划局属于行政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
1、规划局是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层及个别股室是公务员,其余人员一般都是事业人员,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都是拿财政工资的。
2、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 划、体系规划和城市设计。
3、负责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相关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审查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验线、跟踪管理、规划验收;监督检查、查处各种违法占地和 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办理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
扩展资料
规划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市域内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规划的审查。
3、指导全市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指导县(市)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参考资料来源:赣州市政府网-赣州市城乡规划局
规划局是公务员单位吗?
广州市规划局是广州市政府直属机构,主管全市的城乡规划等。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工务局及地政局。同年11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工务局及地政局成立。1950年9月,工务局改名为建设局,主管全市市政建设及建筑管理;11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成立,由副市长朱光兼任主任委员。委员会设立计划室,分区划、建筑、交通、卫生工程、农林水利、园林、测绘等7组。
1951年2月,市地政局与市公逆产清管处合并,成立房地产管理局,主管公私房地产,并设立土地使用科负责用地审批、征地拆迁、权属管理、评定地价等工作。
1953年,市建设局负责划拨公用土地的划地股合并入房管局。为统一管理城市建设,1953年5月,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简称“城建委”)成立,市长何伟兼任主任。城建委除接管原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业务外,还接办原财委的基本建设管理业务。委员会办公室设规划组、勘测组、工程组等业务机构。
1954~1955年,城建委先后设立办公室、规划处、基建处、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筑事业管理处及勘测队。
1955年2月,广州市人民委员会成立交通基建办公室(1957年成立建设委员会),城建委有关基建、交通事业的管理业务移交给该办公室。1
956年5月,市房管局将建筑管理及划拨土地业务移交城建委接办。
1958年5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合并于城建委,统一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和基本建设业务。委员会由朱光市长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城市规划处、建筑管理处、勘测处、工业计划处、工业技术处和工程管理处。同年11月,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分为广州市基本建设委员会(简称“基建委”)和广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简称“城规委”)。城规委仍由朱光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规划处、建筑管理处和勘测处。
1959年5月,增设土地利用处。
1961年4月精简机构,城规委的机构及业务划归广州市基建委管理。原城规委机构缩编成规划处,对外仍保留城规委名义。勘测处并入广州市设计院。
1962年8月,基建委将规划处的党政关系交给市建设局代管,但业务仍由基建委领导。
1963年11月,广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改名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城市建设及城市规划,市长曾生兼任主任。规划处和勘测处分别从基建委及设计院归回城建委建制,但党政关系仍由市建设局代管。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规划处和勘测处工作陷于半停顿状态。
1968年下半年,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城建办公室成立后,两处分别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工作逐步恢复正常。
1969年5月,规划处和勘测处合并成立广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勘测处,直属市革委会城建办公室。规划勘测处设立生产组,负责规划、勘测、划拨用地和建筑管理等业务。
1973年2月,广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成立,主管城市规划及城市建设工作,林李明兼任主任。委员会设办公室(简称“城建处”)。同年9月,规划勘测处改名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处,为市直属单位,归口城建办领导。
1975年7月,城建办撤销,成立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规划办”)。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领导下,规划办专管城市规划工作。原城建办其他业务,划归基建委办理。规划办仍由魏轩任主任,下设秘书处、规划处、勘测大队和城建中专学校。
1976年4月,城市规划处正式分为规划处及勘测大队。
1977年8月,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撤销后,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正式成立。该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亦是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2009年9月,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更名为广州市规划局。
规划局是公务员编制还是事业编制
规划局通常是作为市政府或区政府的组成部分,属于政府机关性质;具体到里面的工作人员,可能是行政编制,可能是事业编制,也可能是政府聘用制工作人员,要看个人具体情况。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机关还是事业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机关行政编制单位。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扩展资料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中,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取消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作用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且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主要职能有: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0,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局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通知